这个暑假,妈妈给我买了一本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。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关于侦破的书。读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,因为他太厉害了!连警察都对他五体投地。故事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《血字的研究》这个故事。福尔摩斯在杀人现场的墙上见到血写的单词时,其他警察只是站着东猜猜西猜猜,只有他迅速拿出卷尺和放大镜开始检查血字。他一会测量墙壁,一会又趴在地上研究尘土。他检查了近20分钟,又把每个字母都仔细地看一遍,才收起工具。他如此认真、严谨真令人敬佩!而且他比警察更厉害的是,他只需要在尸体上摸一摸、按一按、闻一闻就能够判断出死者是被毒死的,太厉害了!说明他的经验和知识非常丰富。我想,他一定是个非常喜欢看书的人。我很喜欢这本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