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很喜欢看书,它是我生活中缺一不少的好朋友。
它就是我生书是我们知识的来源,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。我们一定要喜欢上看书,把书当作自己的好朋友。妈妈总是含辛茹苦地对我说,她们以前想读书都读不上,让我现在抓紧时间努力学习,以后不会学无术。 我最喜欢看伍美珍和曹文轩¨¨¨写得书了,我已经看了好几本这一系类的书了,比如:《老天会爱笨小孩》、《我们班的狗仔队》、《巧克力味的暑假》、《做好学生有点累》¨¨¨我还经常在文章的旁边做批注。 我经常一个人去书店看书,我很会挑书我看书竟然到了忘我的境界,有一句话刻在了我的心里:读书给人以乐趣,给人以光彩,给人以才干。这是培根说得 。 如果我做完了作业,我就会看书,我成天沉浸在书的海洋中。有一次,妈妈叫了我好几次,我都还没有听见。妈妈总是叫我‘’小书虫‘’还有一次,我在学校里看完了一半,后面的故事我还没有看完一回家,我就接着看,一看就是几个小时。可是作业就做到了八点多。 我读书,我快乐,我智慧,我梦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