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三年级时的事,但我现在还记得,因为它意义深刻。
那时,我特别想有一支钢笔。正巧,当天放学时我见地上有10块钱。可以买支钢笔,但这并不是我的钱,该怎么做呢?
一想:交给老师把!诚信为做人之本,当然要交了!如果我交了,老师一定会表扬我,那多好呀……
二想:不交吧!有一支新钢笔多好啊!把它拿去买钢笔,有新钢笔多好啊!把它拿去买钢笔,有新钢笔多好!
再思:交!失主丢了钱,一定很着急,我们怎么能将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呢?
“交!我可不能丢了诚信。”我想。“不不不!新钢笔多好!我不是正想要吗?”“可是,如果我买了的话,用着也不会安心的!”……
交不交呢?交,一定要交!于是,我打定了主意,踏着坚定的脚步,我走向教室,将十元钱交给了老师。
这件事,告诉我:一定要拒绝诱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