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记忆里,生活中发生的一件件事,就像在花园里的一朵朵鲜花,一片片绿叶。摘下一朵绚丽的鲜花,我陷入了沉思。
那一天,是十二月十七日,天气冷得要命,几乎到了滴水成冰的地步了。我带着妈妈给我的二十块钱来买书。“十六块钱。”营业员面带微笔地对我说。我把手中的二十元钱交给她,她麻利地接过钱,然后找钱,我仍然像以前一样,看都不看钱一眼,就把它放进口袋里了。
回到家,我拿出书,并拿出找回的那些钱,我仔细地数了数,嗯?怎么找了三十四元呢?可能是把二十元当成五十元了吧!我愣了一下,顿时心花怒放,只为对于我来,三十元钱可不是小数目,我急忙把它放进一个小巧的袋子里,并把袋子放在床头柜的角落。
第二天上学,我悄悄地把钱放进书包带到学校去,从此,我整天忐忑不安,上课不敢举手回答问题,下课不敢和同学玩,是因为怕说话的时候露馅儿了。
就这样,我精神恍惚地度过了一周。在第二周的星期天,我正想去买东西吃。可是,我一想到那三十块钱,心里就像被掏空了似的,全身都没有气力。说把钱还给书店吧,心里又舍不得,说不把钱还给书店吧,好像又对不起良心。就在我忐忑不安的时候,我打开了放在旁边的一本书,上面写着一行字:“诚实为人之本。”我顿时感到脑袋一清,从床头柜上拿出那些钱,快步跑去书店,对营业员说:“阿姨,这三十元钱是你上周多找我的,现在我还给你,请你原谅我。”阿姨听清我的来意后,连声称赞我说:“好孩子!”
我大步走出书店,天仿佛格外蓝,阳光仿佛格外灿烂,就连脚步也仿佛格外轻盈。这是因为,在今天我懂得了诚实。我相信诚实一定会和我做朋友,让我做一个守信用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