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星期天的早上,虽然是入冬的天气,但还是阳光明媚,风景独好,不会觉得寒冷孤独,
从车上下来,便朝着决定的方向走。我知道,这将是一个,
呵呵,
又是一个凶险的早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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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昨天,星期六的的晚上,就在犹豫,到底是去,还是不去?这问题若是被搁在以前——选择性默认,但现在不同,
不!还是一样的!不过是去那的频率小了。
我确是喜欢游戏——它是第一位,为此,妈妈把我送到深圳,让姑姑带我去磨练磨练,呵呵,可笑!呵呵,荒谬!
我回来后的确很少再去网吧了——那是给他们面子。
他们给我说的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话,却似放屁,我想去,我就会去,谁也甭想拦我!
但是,这么久没去,也似乎是有点习惯了。
走的路上,我还在纠结着,脑子里一片混乱,终于,我丢了理性,向着目标迈着步子。
到了门口,我告诉自己说,就这一次,就这一次。
好,就这一次,我毅然决然的迈了进去,把什么顾虑都抛在脑后了。
但是毕竟很久没有干这种事了——违心的事,
心里面终究还是,呵呵,闷得慌?
我像个贼一般——做贼心虚地坐在电脑旁边,如愿以偿地摸着鼠标,却若有所失的盯着眼前的电脑屏幕,那一幅幅以前让我激动的画面第一次这么的难堪!
这是我才发现我的心跳好快,我好怕,丝毫感觉不到所谓得到的喜悦。我用我那喔龊的并发抖的手握住鼠标——它是我现在唯一的东西了!
我稳稳的坐了下去。
煎熬。
我的裤包内的手机震动了起来,我知道被发现了,
虽然是早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,但还是和往常一样——和往常被抓住的感觉一样,
紧张,刺激,
只不过这次还有以死谢罪的感觉。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,我这惯犯怎么还会有这种感觉,良心发现??
我是走着回去的,任由阳光夹杂的风拍打在我脸上——我却丝毫感觉不到光的热,反而愈来愈冷了,我骨头都好像冻僵了,
总之,这一段路走得非常艰辛。我想着,若时光能倒流,我一定不会再去。
但是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