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假一天下午,在书店里正跑着上扶梯的我,,疼痛在瞬间闪过,顿时,我的一个大脚趾上满是鲜红鲜红的血,疼痛难忍。血不停的往外渗透。只得赶快一瘸一拐的走到他人身边求助。只见一张张餐巾纸变成了血红色,这时我才看到伤口,一大块皮与肉都没了!。刚好有个爸爸的朋友在这上班,找了其他工作人员借创可贴。眼泪不自觉的流着,感觉血都快流得差不多了。简单包扎了一下。爸爸带我骑着电瓶车去找正在修脚的妈妈。妈妈关切的问我原因,我断断续续的告诉妈妈,因为好奇下学期的内容所以去世贸的新华书店买新书,结果扶梯停了,只能自己走上去,结果不知道为什么,我想着是走一阶的,结果走了两阶,结果••••••
那个店里只有一个阿姨在忙,但她看到我这副“惨状”放下手中的活帮我消炎。把酒精、双氧水、碘伏等药拿了出来。酒精一点一点的涂在伤口上,顿时,感到撕心裂肺的痛,便情不自禁大叫了起来,几乎整栋房子都听的见。实在不行了,我爸居然把自己的手臂伸了出来让我咬。双氧水听那个阿姨说是帮我清洗伤口的,感觉很好玩。一小盖倒在上面脚上一个个小泡泡便冒了出来,第二次就不好过了,倒在伤口上有十指连心的感觉,不过也是一瞬间的事,过了一会儿疼得麻掉了兴许不会那么疼。用爸爸的话说这也是因果,逃不掉的,只能认命。清洗之后的脚,看起来,不那么恶心了,的确伤的有些严重。这时,疼痛似乎不那么厉害了,用阿姨的话来说,是麻木了。原本今天要修脚的我,只能改期了。是啊,人总会摔下许多跟头,有些跟头没什么大碍,有些跟头却能让人刻骨铭心!跟头之后,回想一下,是什么让我摔了跟头;回想一下,以后如何少摔跟头。或者这样,才能让跟头摔的有些许的价值。人,总是在前进的,一个地方总是只能摔倒一次,我是这么认为的,不然,尽在这时摔跟头,那么,如何前进?学习是这样,待人处事亦是如此!
2015年8月13日,我写完了这篇文章,脚边还留着一条未愈合的伤疤。